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为新时代国企改革指明大方向。
国务院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将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国企深化改革主线,着力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改革质效,在更高起点上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强调“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场机制和激发动力活力,推动央国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推动产业体系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方向跃迁”。
在产业政策层面,工业与信息化部以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构建“服务化转型-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产业链转型”三位一体的改革转型升级模式。通过《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等政策的实施落地,推动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推进制造业企业利用数智化技术,创新生产组织形态、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模式;推进实施“强链补链”行动,强化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
一、国企深化改革模式创新优化
在新起点上,国企深化改革模式的创新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改革逻辑创新。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通过科技创新迭代和模式创新培育新增长极;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注重质量效益和战略价值的统一。
二是功能定位重构。通过深化改革,重塑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赋予其更重大的功能使命,使其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保障者(如关键领域自主可控)、产业升级的主导者(如产业链链长)、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如原创技术全链条创新体系)。
三是竞争格局突破。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中占据更有利的优势位置,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战略支撑。
二、央国企深化改革的策略
(一)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国企深化改革应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明确企业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又要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企业应主动对标国内外先进标杆,系统梳理业务布局、技术创新、经营管理、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等领域存在的差距,据此制定深化实施方案与具体行动计划。
(二)统筹改革与差异化创新相结合
在遵循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框架基础上,央国企应结合行业特征、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差异,探索特色化改革路径,构建“一企一策”的差异化改革模式。通过动态优化改革策略组合,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和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切实增强改革实效性,持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三)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国企深化改革需立足企业整体战略格局,运用系统性思维和科学方法论确保改革的全面性与协同性。改革范畴应覆盖公司治理、战略规划、业务布局、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人力资源等关键维度,通过明确各领域改革任务形成系统集成效应。同时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战略重点领域实施攻坚突破,通过重点领域的改革示范效应,带动整体改革进程,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能级。
三、国企深化改革的重点举措
(一)优化调整业务布局
一是推进专业化战略整合。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指出:2026年,央国企要大力推进战略性、专业化重组整合,优化业务布局和结构。通过高质量投资并购,积极获取优质生产要素,强化培育竞争优势,抢占战略发展先机。
二是聚焦战略保障核心功能。国企应推动国有资本向国家安全保障、关键产业控制和基础服务供给领域集中,强化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战略保障功能定位。
三是完善业务布局动态评估机制。国企应建立覆盖“非主业、非优势”业务评估筛选体系,加快低效无效业务市场化退出,推动国有资本布局向战略性和前瞻性领域集中。
(二)健全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
一是完善治理权责清单与制度。国企应进一步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强化党委(党组)前置研究实质性把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干部任免深度挂钩。
二是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国企应强化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建立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推行差异化考核,增强治理决策执行刚性。
三是推进公司治理数字化转型。国企应建设企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实现“三重一大”事项全流程在线决策与过程监管;试点企业董事会智能决策支持系统,运用智能化数据分析系统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三)加快生产运营体系转型升级
一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依据工信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2026年底前,国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覆盖率需达标;积极探索实践“人工智能+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
二是构建绿色生产制造体系。国企应实施全生命周期碳管理,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应用,建立低碳技术标准体系,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探索碳捕集、氢能等前沿技术研发,打造零碳工厂示范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与循环经济模式应用,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推动“双碳”战略目标实现。
三是驱动数字化组织体系变革。国企应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重塑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设备互联、数据共享、智能决策,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四是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国企应参照《关于实施制造业强链补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构建“链长+链主”运营模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降低供应链物流成本,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四)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市场化改革
一是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改革深化。2026年,国企应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各级子企业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支持科技型子企业建立更具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二是创新市场化激励模式。国企应进一步探索创新市场化激励模式,将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收益成效直接与团队贡献挂钩,为业务单元、科技团队和个人提供明确的利益激励。
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选人用人机制。国企应优化人力资源选拔与评价方式;完善企业内部人才市场和内部竞聘平台,鼓励员工在制度框架内灵活转岗,提升企业人力资源体系的柔性和活力。
(五)完善全链条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
一是构建全链条科技创新机制。国企应在人工智能、工业母机等关键领域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打通“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应用”全链条。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投入保障。国企应实施“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考核机制,设立创新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原创技术孵化,推动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升。
三是健全创新激励制度体系。国企应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持续提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以产权形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创造热情,打通创新价值实现路径。
(六)强化风险管控合规体系
一是穿透式监管机制建设。国企应建立红黄蓝三级预警系统,运用智能技术实现对债务风险、投资风险、合规风险的全周期管理。2026年,国企债务风险水平、投资风险监测覆盖率需达标。
二是智能合规体系构建。国企应推行“首席合规官”防控模式,通过合同审查自动化、风险预警数字化等手段,提升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
三是强化违规追责机制。国企应依据《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细化重大违规情形认定标准,建立“典型案例库+责任追究清单”制度,完善“一案双查”追责机制。
四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国企应建立应急风险量化模型,实现动态预警与压力测试,优化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多场景应对预案,定期开展风险培训与应急演练。
综上所述,2026年,国企应以更坚定的决心、更系统的谋划、更务实的举措,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主动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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