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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董秘/董办主任“3435”履职体系
发布时间:2026-01-21 所属分类:学习园地 浏览次数:118

国有企业董办主任的履职体系,需立足“国资监管+公司治理+国家战略”三重维度,以“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国资安全、规范治理运作、服务战略落地”为核心使命,在新规“法律—管理—战略”框架基础上,融入国企专属治理要求(党建引领、国资监管、保值增值等),形成适配国企特性的刚性履职体系,实现“合规底线不突破、治理效能有提升、战略价值能落地”

一、三重核心责任

(一)法律合规责任:筑牢国资与市场双重底线

以《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为核心,既要承担上市公司(若为上市国企)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责任,更要落实国资监管层面的合规义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治理行为不越界。作为国企治理核心岗位,需独立承担国资监管合规、党建合规、证券市场合规的直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个人追责风险,责任覆盖“市场端+国资端+党建端”

(二)管理运营责任:适配国资监管的流程化管控

以国资监管要求为导向,将董办履职嵌入国企“党建+治理+经营”全流程,而非仅局限于市场化治理环节,确保管理动作符合国资监管的可追溯、可核查要求。聚焦国企特色管理场景,如党委会议与董事会、股东会的衔接流程、国有资产变动的决策与披露协同、国资监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治理协同等,形成标准化、体系化的管理机制。

(三)战略赋能责任:锚定国家战略与国资增值

跳出“内部协调者”定位,成为“国家战略落地的枢纽、国资保值增值的督导者”,既要衔接企业发展战略与国家产业政策,也要推动治理体系服务于国企改革。强化“双向赋能”向上对接国资监管机构、上级集团的战略要求,向下推动战略在治理环节的分解落地,同时监督战略执行中的国资安全与合规风险,确保战略落地不偏离国企核心使命。

二、四条不可逾越的履职红线

红线一:政治合规与党建刚性红线严格遵守“党建入章程”要求,保障党委在重大决策中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得规避党委会议前置审议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党建相关治理规则,确保党的领导融入治理各环节。

红线二:国资安全与保值增值红线严禁在国有资产处置、投融资、关联交易、混改等环节违规操作,不得隐瞒国资变动信息、虚报国有资产价值,不得放任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对涉及国资安全的决策需履行全流程合规审查。

红线三:合规保密与廉洁自律红线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国资监管敏感信息、内幕信息,严禁泄露国企改革、重组、资产划转等未公开信息,管控董办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接触权限。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参与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践行国企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准则。

红线四:信息报送与披露合规红线上市国企需兼顾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与国资监管信息报送双重要求,确保披露/报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非上市国企需按国资监管规定,按时完成年度经营报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报告、治理合规报告等报送工作,接受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核查。

三、三大核心管理体系

(一)“国资+市场”双轨信息管理体系

加强信息披露与报送构建“内部信息流转+外部信息发布”双重风控机制,重点管控国企改革、资产变动、重大投融资等敏感信息的传递,设立信息泄露应急处置预案。

上市国企统筹证券市场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同步对接国资监管信息报送要求,确保两类信息的一致性、合规性。非上市国企建立国资监管信息(资产状况、经营数据、改革进展等)的收集、审核、报送流程,规范年报、治理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的编制与归档。

(二)“党建+治理”融合会议与程序体系

建立“重大决策合规审查流程”,对涉及国资变动、投融资、关联交易、改革重组等事项,先经党委前置审议,再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同步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如需),杜绝程序瑕疵。统筹党委会议、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实施,明确党委前置审议事项清单,规范会议召集、议案审核、程序执行的全流程,确保“党建程序不缺失、治理程序合规化”。细化会议记录要求,同步归档党委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国资监管相关会议材料,确保会议痕迹可追溯、决策依据可核查。

(三)“制度+协同”国资治理保障体系

一是制度优化牵头梳理国企治理基础制度(章程、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国资管理制度等),确保制度既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又衔接上级集团及国资监管机构的具体规定,定期开展制度合规性评估与修订。二是内部协同推动董办履职与国资管理部门、党建工作部门、业务部门的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信息提供、合规配合、流程执行中的责任,扫清“党建与治理脱节、国资监管要求落地不畅”等内部障碍,确保治理指令与国资监管要求高效传导。

四、五个战略支点

支点一:“党建+国资+市场”三维沟通协调

一是内部沟通搭建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之间的沟通桥梁,确保党建要求、治理决策、经营需求的顺畅传递。二是外部沟通既要对接证券监管机构(上市国企)、股东,更要强化与国资监管机构、上级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及时反馈国企改革进展、国资运营状况、重大风险事项。

支点二:国资保值增值与战略落地督导

督导经营层落实国家战略、国资监管要求及董事会决议,重点跟踪重大投融资、改革重组、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执行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落地。督促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提供国资监管、信息披露所需的真实数据与材料,推动形成“战略-执行-监督”闭环。

支点三:国企特色合规文化培育

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开展“国资合规+党建合规+证券合规”三位一体培训,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国企专属法规的敬畏之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合规治理深度融合,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培育“合规即责任、合规保安全”的国企特色合规文化。

支点四:国资治理知情履职保障

依据国资监管要求与公司章程,保障董秘/董办主任列席党委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及重大经营决策会议,查阅国资运营、财务数据、改革方案等核心文件的权利。建立与国资管理部门、党建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在充分掌握国资政策、党建要求、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履行职责,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履职偏差”。

支点五:国资安全与重大事项监督报告

建立“国企重大风险双报告机制”发现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违法违规、党建程序不合规等问题时,既要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也要按规定向国资监管机构、上级集团及时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启动直报通道。监督国企改革、混改、关联交易等事项中的合规性与公平性,防范利益输送、国资流失等风险,成为国资安全的“内部监督屏障”。

3435”履职体系既承接了证券监管新规对董秘的刚性要求,又深度契合国有企业“党建引领、国资监管、战略赋能”的核心特性,通过“三重责任定方向、四条红线守底线、三大体系强执行、五个支点提效能”,推动国企董秘/董办主任从“治理执行者”升级为“国资安全守护者、治理效能提升者、战略落地推动者”,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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