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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5-06-17 所属分类:学习园地 浏览次数:82

一、如何开展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一)审前注意事项:

注重审前调查,加强审计调查研究,充分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采集与经济责任履行相关的数据、资料,利用财务报表数据,结合管理层级及法人治理情况、投资及资金运作情况、子企业行业分布及财务状况变动等情况,对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开展总体分析。

(二)审计基本要求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应以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围绕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情况、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企业职权范围内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及对所属企业的管控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及风险管控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方面,确定审计重点和具体审计内容。

(三)具体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的审计内容:检查企业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战略决策部署、落实重大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调整等情况,检查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部署、责任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

功能类企业,要关注持续推进产业平台建设,有效发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力军作用,关注过度举借债务所可能引发的企业债务风险。竞争类企业,关注企业经营效益,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影响力。

审计方法:收集查阅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下发的政策任务文件、相关上报材料及领导批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结合相关项目投资情况、财务数据、年度审计报告等予以核查判断,重点关注目标任务是否完成,领导指示是否落实,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是否存在风险。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的审计内容:关注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截至审计日相关规划的执行情况及已完成目标任务的效果,有无存在尚未实施或实施偏慢的情况,相关任务执行有无偏离规划设定的目标或方向。

审计方法:查阅企业发展规划,梳理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审计实施方案确立的重点审计事项,逐一检查每项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结合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检查项目完成后的效果。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的审计内容:

(1)重点关注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企业重大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和绩效情况,特别是涉及大额资金使用、资本运作、投资合作、资产处置、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事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控情况,重点审计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具体关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包括是否制定相关制度,是否对决策程序、范围、权限作出明确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情况,包括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资本运作、资产处置、采购、担保借款事项;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效果情况,包括决策事项是否完成、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是否因决策不当或者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环境破坏、风险隐患等。

(3)审查重要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关注重要项目建设是否按文件执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进度支付款项,是否如期完成建设,工程变更、概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项目运行绩效是否达到预定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是否按照文件执行。

审计方法:

(1)查阅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等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相关财务资料、资金合同协议,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和执行结果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检查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实现董事会决策目标或绩效。

(2)查阅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和监理合同等有关资料,检查有否应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招投标程序倒置;实施比选的项目,核查参与项目比选的单位有无法人资格、是否超经营范围、是否程序倒置、参与比选单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照合同约定条款,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对人员资质审查监督不到位、对到岗率不足检查监督不到位;检查是否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价款结算审核以及财务决算,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或计入无形资产。

4、企业职权范围内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以及对所属企业的管控情况的审计内容:

(1)针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向区国资办报送年度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是否向区政府、区国资办专项报告,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监事会的设置情况,是否制定议事规则,运作是否正常等。

(2)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有无重要内部控制制度缺失,集团对下属企业管控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下属企业应报未报集团审批同意擅自决策、实施的事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和发挥作用情况,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审计覆盖面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对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情况等。

审计方法:取得企业向同级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了解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的设置情况,并获取相关议事制度文件,获取上述机构召开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等;获取已经制定出台的制度,了解尚在制定的制度情况,分析制度类型,评估是否有相关制度缺失;结合对下属公司的审计,检查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情况;获取集团的机构编制资料,检查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情况,获取三年的内部审计项目资料和年度审计计划、总结等资料,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5、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及风险管控情况的审计内容:

(1)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是检查收入、支出和利润是否真实合规,有无人为粉饰业绩或潜亏挂账情况。二是检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完整性和核算的准确性。三是检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四是检查各项税收的计提缴纳情况,有无少缴、不缴的问题。关注企业对外捐赠审批情况及重大诉讼处理情况。

(2)风险管控情况。关注企业在稳健运营、可持续发展方面对风险的管控情况。一是关注企业杠杆率是否控制在合理水平,是否存在“明股实债”等隐性债务,是否存在系统性债务风险,关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管控情况。检查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和执行的有效性,重点揭示领导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强及风险管控意识不强产生的企业风险资产长期不处理、不涉诉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对前任产生的大量风险资产有无采取不核销、不应诉、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办法,放任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任期产生的风险资产是否采取挂账、拖延、债转股等方式回避责任问题;对产生风险资产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审计方法:检查企业财务报表、账册、资产台账、业务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文件及资金使用规定,采用现场检查、监盘、分析性复核、第三方对账等方法对上述业务合法、合规、效益性进行检查。

6、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遵守廉洁从政情况的审计内容:一是被审计领导人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有无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造成所属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二是检查被审计领导人员本人遵守财经法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依托国有企业违规开展业务等问题。

审计方法:查阅经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结合对企业相关财务资料、对个人的薪酬或者津贴发放、对单位公车使用、公款出国(境)、公务接待、兼职取酬等情况的审计以及对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大宗物资采购、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资金借贷、存放等其他重大经营活动重大投资事项的审计,确认是否存在廉政问题。

7、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审计内容: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责任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以前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主要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不重视、不布置、未采取措施,造成审计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

审计方法:通过对以往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一一对照,检查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二、审计常见问题清单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1.未落实国家和省、市战略决策部署,如应在产业平台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却未有效推进,过度举借债务带来企业债务风险。

2.重大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调整执行不力,未按要求部署改革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进度滞后,实际效果未达预期。

3.未完成相关政策任务文件、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等明确的目标任务,领导批示未有效落实。

(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1.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无法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

2.规划执行缓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或执行方向偏离规划设定目标,企业发展战略未能有效落地。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1、决策环节:未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或虽有制度但未对决策程序、范围、权限作出明确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违反“三重一大” 决策程序,重要事项如重大投资决策、资产处置等未经集体决策,由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存在擅自拆分项目规避集体决策的情况。

2、执行环节: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资本运作、资产处置、采购、担保借款等事项未按决策内容有效执行,如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当、未按规划进行资产处置等;招投标管理混乱,存在应招标未招标、招投标程序倒置、比选单位不符合要求、参与比选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对中标单位及人员资质审查监督不到位,对到岗率不足检查监督不力。

3、效果环节: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未完成预期目标,未实现预期效益,甚至造成损失浪费、环境破坏、风险隐患;重要建设项目未如期完成建设,工程变更、概预算调整未按规定程序报批,项目运行绩效未达预定目标。

(四)企业职权范围内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法人治理结构:未按规定向国资办报送年度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未向区政府、国资办专项报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监事会设置不规范,未制定议事规则或未正常运作,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不清,制衡机制失效。

2.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存在重要制度缺失,如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制度不健全;集团对下属企业管控不到位,下属企业存在应报未报集团审批同意擅自决策、实施的事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正常,审计覆盖面未达规定要求,对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和管理不力。

(五)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及风险管控情况

1.财务真实性与合法性:收入、支出和利润数据不真实,存在人为粉饰业绩或潜亏挂账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核算不准确,未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足额上缴;税收计提缴纳不符合规定,存在少缴、不缴问题;对外捐赠未经审批或超权限审批,重大诉讼处理不当。

2.风险管控:企业杠杆率过高,存在“明股实债” 等隐性债务,面临系统性债务风险;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管控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完整或执行不有效,领导人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不强,导致风险资产长期不处理、不涉诉,前任产生的风险资产未按规定追究责任,现任产生的风险资产通过挂账、拖延等方式回避责任。

(六)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遵守廉洁从政情况

1、被审计领导人员未有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导致所属单位违纪违规问题频发。

2、领导人员本人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问题;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依托国有企业违规开展业务。

(七)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不重视,未布置、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审计决定未执行,存在虚假整改情况。

(八)其他方面

1、薪酬分配与绩效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不规范,超提或欠提工资总额;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未根据业绩考核结果有效实施薪酬分配,存在平均主义或薪酬与绩效不匹配的情况;中长期激励政策执行不合规,如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实施。

2、财务预算与成本管理:财务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成本费用管控不力,成本核算不准确,存在多列、少列或漏列成本费用等问题,成本控制责任制未有效落实,成本降低目标未完成,投资效益低下,存在重大投资损失风险。

3、资产管理与风险防控: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资产流失等问题;对子公司特别是重点子公司监管不力,未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如金融业务风险、境外投资风险等,存在风险事件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情况。

4、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体系,内部监督失效,对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问责和整改;合规管理制度不完善,对重大合规风险未进行有效识别、预警和应对,如在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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