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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5-06-09 所属分类:学习园地 浏览次数:81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参照xx投资xx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股份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一步:前期工作程序


一、根据工作需要、领导班子建设需要、人员变化、机构调整、业务调整、新公司(机构、组织)成立等情况,由公司党委做出增补、调整、选拔、任用、交流中层管理人员的决定。

1、公司二级单位、控股公司因工作需要增补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二级单位、控股公司党委(总支)向股份公司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2、股份公司机关职能部室因工作需要增补中层(副职)管理人员,由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份公司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3、股份公司党群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补中层(副职)管理人员,由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公司党委报告;

4、因成立新公司(机构、组织),其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职)管理人员的安排由股份公司党委直接决定;

5、因业务调整、职能重新划分等情况,中层(副职)管理人员调整由股份公司党委直接决定;

6、因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等情况,由组织人事部提出中层(副职)管理人员调整、交流、选拔书面建议交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7、因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可以直接委派(不提拔)中层管理人员。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范本)

二、股份公司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增补、调整、选拔、任用、交流中层(副职)管理人员,形成党委决定并明确基本原则。


三、组织人事部根据党委决定,起草中层(副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审阅通过后执行,党委书记须在工作方案上签署意见。

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岗位、人数、任职条件、人选产生范围、民主推荐形式、考察形式、考察组成员组成等。


四、组织人事部摸排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制作成候选人名册,报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审阅。


五、候选人经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同意后,须在候选人名册上签署意见,由组织人事部制作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票一般分A、B、C三种票。A票由班子成员填写,B票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填写,C票由二级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或其他

人员)填写。


六、组织人事部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包括:会场、干部大会组织、票箱、参会人员组织、谈话安排、参会人员(谈话人员)名册、有关资料准备等。


第二步:民主推荐


一、召开民主推荐大会。

参会人员为:相关单位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中层正职管理人员、职工代表(视情况):主持人为:相关单位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其他人员:议程:主持人说明会议主题、介绍考察组成员、考察组长讲话、考察组有关同志做填票说明、发民主推荐票、现场填票、投票。会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由考察组分组进行。

二、汇总投票推荐、谈话推荐结果(汇总时须考察组成员3人以上在场,其中一人监票),由考察组制作汇总表。民主推荐结果1年内有效。

三、考察组召开会议形成初步意见。

四、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考察组成员须在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上签字。

五、考察组长代表考察组向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提请上会。

六、因特殊情况,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提名,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通过形成公司班子集体推荐意见的,可不再在基层进行民主推荐,相关人员可以先行到位开展工作,考察组随后开展民主测评、考察等相关工作。

七、因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经党委书记与总经理紧急磋商后,可以直接委派中层管理人员担任某一职务全权处理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待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公司党委再行启动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第三步:酝酿


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党委委员主持进行。酝酿在公司班子成员间进行,班子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暂不上会研究。


第四步:确定重点考察人选


股份公司党委召开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党委委员主持,考察组长代表考察组向党委(或扩大)会议报告民主推荐情况;党委(或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重点考察人选。


第五步:考察预告


一、考察组根据党委(或扩大)会议决定,撰写考察预告。

二、考察预告经公司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以考察组名义发至有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六步:考察


一、在考察公示期间或之后,考察组进驻有关单位对重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个别谈话等。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及部分职工代表,有特别需要的可以。

二、汇总考察情况。

三、考察组召开会议,形成考察组意见。

四、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组成员须在考察报告上签字。

五、考察组长代表考察组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报告考察情况,提请上会。


第七步:酝酿


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党委委员主持进行。酝酿在公司班子成员间进行,班子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暂不上会研究。


第八步:征求同级纪委意见


由组织人事部向纪委发出征求有关人员使用意见的函,纪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   


第九步:集体决定


召开党委(或扩大)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党委委员主持,考察组长代表考察组向党委(或扩大)会议报告考察情况:参会人员讨论、发表意见;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步:任前公示


由组织人事部按照党委(或扩大)会议决定,撰写任前公示,经党委书记审阅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十一步:任命或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但查无实据、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手续。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控股公司聘任或任命的人员,由公司党委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控股公司推荐或提出使用建议。


第十二步:归档


整个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汇总表、考察材料、会议记录、文件等要全部整理装订存档,作为文书档案长期保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分表要密封保存(一般情况保存3年)。《干部任免审批表》在任职文件印发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装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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