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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以省属企业年度监管意见为突破口 贯通出资人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
发布时间:2026-07-08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浏览次数:120

前 言  

改革向深,实干为要。近期,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编撰的《靶向攻坚: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微案例集》正式出版,浙江国资国企共有7篇案例入选。


这些入选案例是浙江国企改革成效的生动缩影,也体现了浙江在国企改革中的系统思维与创新实践。“浙江国资”陆续推送相关入选案例,供交流学习。今天,为大家分享《以省属企业年度监管意见为突破口 贯通出资人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


以省属企业年度监管意见为突破口贯通出资人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


问题与挑战

国资监管机构在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过程中,往往面临传统监管模式“条线分割、协同不足、闭环缺失”等体系性困境,制约了监督效能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监督碎片化,各部门条线各自为政、信息孤立。二是风险治理浮于表面,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重大经营风险查而不改、改不彻底。三是监督力量分散,出资人监督与外部监督机构协同不足,从发现问题到制度完善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尚未健全。


改革举措与成效

浙江省国资委创新构建“多维穿透—靶向治理—协同闭环”的出资人监督机制,以向省属企业出具《年度监管意见》为主抓手,系统梳理出16家省属企业存在的关键问题,针对性提出具体监管意见,有力提升监管的系统性、穿透性和实效性。


(一)以“多维穿透”为突破,整合监督信息孤岛。


一是突出系统全面。打破各部门条线壁垒和信息孤岛,形成覆盖全部监管企业的统一监管“全景图”。既着眼企业发展战略布局、科技创新、经营绩效、风险防控、董事会建设、工资总额管理等具有普遍性的关键领域,如在省属企业共性问题治理中重点关注相关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亏损企业治理、专职外部董事配备不足等问题,又深度聚焦各企业重点项目、风险事项等个性痛点难点。此外,在着力解决企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放眼长远引领未来发展,如在监管意见中普遍要求各企业科学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优化主业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底线思维和穿透式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对大量监督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和深度分析,围绕重点问题精准揭示业务实质和风险本质,由表及里剖析并指出各省属企业存在的短板问题。


三是聚焦功能使命。紧盯痛点堵点,对症下药,在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布局结构、服务重大战略等方面提出明确监管意见,推动省属企业切实履行核心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如督促巨化集团完善研发激励体系,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分红制度,激发创新活力;指导杭钢集团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产业,打造新增长点;要求省旅投集团明确功能定位,打造“大旅游”架构,实现酒店、旅游目的地、会展活动整体联动;鼓励省海港集团加快码头建设和配套升级,协同推进港区铁路及物流设施建设,提升行业话语权和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水平。


(二)以“靶向治理”为核心,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充分借鉴巡视、审计监督等较为成熟的监督模式,持续健全完善年度监管意见的制定、反馈、督办、销号等全流程工作机制,确保实现闭环管理。指导督促省属企业扛牢整改主体责任,由党委、董事会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整改深度融入集团战略规划制定和目标任务落实中,推动整改从“纸面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治理效能提升”。


一是强化清单化管理。要求各省属企业对照监管意见,进一步细化形成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部门,有序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难易程度,区分情形,分类施策。对“立行立改”类事项,如规范福利管理、配备专职外部董事、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全覆盖等问题,要求及时实施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如亏损企业治理、风险项目化解、股权结构优化等问题,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对“持续推进”类事项,如战略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科技创新等,纳入长期工作规划。


二是强化定期督办整改。要求省属企业明确专门部门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浙江省国资委将有关情况与省属企业综合考核挂钩。对于进展缓慢、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发整改督办函,并视情节轻重开展国资监管约谈或出具监管函,形成强有力的督办压力。


三是实行整改销号机制。明确规定省属企业在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后,经审核认定后方可予以销号,确保整改真落地、问题真解决。


(三)以“协同闭环”为抓手,贯通监督治理链条。


持续推动各类监督力量纵向贯通、横向联动。推动出资人业务监督与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穿透衔接。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并视情纳入下一年度监管意见或进行专项督办,形成动态更新的监督信息流。对于整改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严格按照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以严肃问责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是强化与外部监督的协同联动。将年度监管意见及其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等监督成果,及时报送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外部监督部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定期会商等机制,会同外部监督力量深入挖掘省属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体制机制性障碍和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共同研判、协同发力,形成监督“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推动监督成果向制度完善转化。对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各类监督协同中发现的企业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剖析,围绕国资国企在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董事会建设、科技创新、考核分配等重点领域的短板,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治理经验提炼固化为监管制度、工作指引或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长效治理目标,持续提升国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经验与启示

破解出资人监督体系性难题需要打破思维定式,坚持系统思维,强化统筹协调。


一是必须突破业务监督壁垒,整合多线条监督数据,变“多头检查”为“一体诊断”,筑牢精准监督根基。


二是必须压实分级治理责任,层层传导责任,确保整改从“纸面”落到“地面”。


三是必须贯通监督协同生态,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制度共建”推动出资人监督与各类监督力量同频共振,构建国资监督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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