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国资委党委正式印发《省属企业治理主体决策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及配套的《省属企业决策事项权责及流程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这一举措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精准对接新《公司法》要求,标志着云南省省属企业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治理效能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背景: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反应”
近年来,云南省国资委通过开展公司治理示范创建、实施“董事会建设提升年”等专项行动,省属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然而,在改革的深水区,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部分企业存在决策流程“上下一般粗”、权责边界“剪不断理还乱”、甚至出现越位错位等现象。
“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让制度长出‘牙齿’,让权责变得‘透明’。”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省国资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制定《工作规程》与《权责清单》,旨在通过制度重塑,推动企业治理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
新规与《公司法》的深度对接:法治引领治理创新
云南新规的出台,不仅是地方国企改革的探索,更是对新《公司法》精神的全面落实与创新实践。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核心修订内容聚焦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责任约束、完善资本制度等方面,为省属企业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改革方向。
核心:以“三化”重塑治理生态
此次出台的《工作规程》和《权责清单》,坚持以“党的领导、权责法定、分层授权、穿透监管”为基本原则,聚焦决策的核心环节,致力于构建一个科学、协调、有效的治理生态圈。
1. 权责界定“清晰化”,解决“谁来干”的问题
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精准”。它分层分类梳理了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决策事项,共计24类116项。其中专业委员相关前置事项按规定执行。
对表对标:严格依据新《公司法》和党内法规,确保每一项职权都有法可依。
消除盲区:通过“一张清单”管理,将原本模糊的交叉地带明确化,有效化解了权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让各治理主体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2.决策流程“标准化”,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治理的有效性,体现在流程的严谨性上。新规对议题提出、会前准备、会议召开、决策形成、记录纪要、执行反馈等环节实施了全流程再造。
明确顺序: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事项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先后顺序。
规范动作:确保决策过程严谨有序、公开透明,实现了从“凭经验办事”向“按规矩办事”的转变。
3. 监督保障“全链化”,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失控。新规特别强调了“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链条管控。
授权有度:明确了对下属企业的授权机制,既“松绑”又“管好”。
追责有力:完善了监督与问责制度,确保决策落地见效,切实防范决策风险。
展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治理动能”
制度创新引领治理现代化:“云南此次出台的《规程》和《清单》具有突破性意义。一方面,它将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深度融合,通过清单化、流程化管理,解决了权责交叉这一国企治理中的‘老大难’问题;另一方面,其全链条监督机制为决策风险防控加装了‘安全阀’,体现了法治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这为全国国企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云南样本’。”
“新规精准对标新《公司法》要求,通过分层授权和穿透监管,既释放了企业经营活力,又强化了监管效能。特别是在决策事项全覆盖和流程标准化设计上,有效避免了‘决策真空’和‘流程梗阻’,为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省属企业是云南省经济发展的“顶梁柱”。在当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
此次《工作规程》与《权责清单》的出台,不仅是省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成果,更是落实“管资本为主”监管职能转变的具体行动。它将有力促进省属企业形成权责法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下一步,云南省国资委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制度落地生根,通过系统性、制度性安排,不断提升省属企业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云南国企在新时代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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